經濟不景氣,好像連愛情都受到波及。
算算在我周遭,分手事件頻傳,這是不是意味著,當麵包的下落都不知從何找尋時,愛情也變得沒有價值了。

連我也不得不預告我家那隻,如果我真的被趕回老娘那,戀情也要無疾而終了。
搞得他拼命奮鬥,好延長我回家的end。
感動嗎?當然感動,只是跟大前題比起來,感動已經不深刻了,我在這也只能苟延殘喘。

提到分手,沒有人願意想的吧!
你最不能接受哪種分手方式?

「不愛你了」,「有第三者」種種。

我想最讓我厭惡的的應該是「搞失蹤」的那種。

避不見面、不說明、不解釋,忽然就找不到人。講好聽點,怕另一方會無法承受,於是選擇冷淡進而不聽不理。
在我看來,只是個對愛情不負責任又孬種的人。

要不電話就來一通,告知一下,彼此冷靜一段時間,實則不再理會。
難道相愛的時候,我們只靠電話聯繫感情嗎?
連見面說清楚都不敢。

遇到這種人,除了說自己瞎了眼之外,至少還可以慶幸,雖然對方如此懦弱,起碼脫離了魔掌,趁早看清那種人。



我也曾經見過,打來告知一下對方說要冷靜,然後從此沒再出現過的人。

這類人狠心決絕比變心者更甚。
他完全不在意你是否會心痛欲絕,也完全沒有給你選擇的條件。
就這樣輕鬆自在的主宰你的生死。

彷彿自己是各路邊的垃圾可以隨手丟棄,連一眼都不屑再看。
我們陪伴著心痛,花了很長時間,才互相扶持站起。

然後在遙遠的日子後,偶時聽起別人提過他,當初他對那感情只有寥寥數語,一句簡單的「沒有感覺了」。

我問了當事者,是否仍會再心痛?

她回了我:「如果有天我能再碰見他,我會毫不猶豫的上前狠刮他一耳光。」

她看出我一臉心疼,很快又說:「我對他沒有憤恨,因為他在我心中已沒有重量。但是他欠我一個結束,這段感情在我心中始終都有個勾。」



不管怎麼說,沒有勇氣面對自己的感情,沒有膽量提分手就失蹤的人,是最可恥的。

不論你有什麼藉口,說與不說都一樣會造成傷害,那就該平心靜氣的談。
談戀愛既然用足了心,那麼結束也該是如此。

把一個人放在無盡的空虛跟迷惘、傷心跟憤恨裡折磨,比任何方式結束還令人痛苦。

也許看不到對方哭泣的臉,你會感覺如釋重負。
但不要忘了,這個空間裡,有一個仍對你憤恨無比的人。

每個人都在修愛情學分,也不是每個人生來就懂得如何分手。
如何和對方分手更是一門測驗。
選擇了失蹤,等於是放棄了這門課,永遠也拿不到分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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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紫沅 賞玩人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